分享好友 农业资讯首页 农业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

“以租代征”违法!“租”出去的土地该如何要回来?

2018-03-29 09:495500zgny.com农视网

如今在我国各地农村,“以租代征”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。不少地方打着“以租代征好处多”的幌子将村民的农用地转为了建设用地,严重违背了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和农民的自身权益。而很多农民朋友却还被蒙在鼓里。其实,早在2005年,国土资源部就曾下发紧急通知坚决制止“以租代征”违法违规用地行为。


案例

有位甘肃的王先生就留言说,他们那的耕地政府要租用,建设一个木材物流园,每年的租金补偿是1500,租16年,王先生咨询是否合法,这样补偿是否合理?

什么是“以租代征”?是否合法?

“以租代征”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,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行为。


开头小草说到,早在2005年就有明确规定,不仅如此,“以租代征”违反了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“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、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;但是,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,因破产、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。”的规定,属于土地违法行为。那么,常见的“以租代征”都有哪些形式呢?


农村土地“以租代征”常见的6种形式

1、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;

2、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;

3、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;

4、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;

5、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;

6、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。


既然是违法行为,“以租代征”对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有不小的影响,不仅仅是恢复耕地困难,有时候更是让农民朋友有苦说不出。


农村土地“以租代征”后会对农民有什么危害?

1、土地损伤,恢复耕力困难

大家的土地即便拿回来了,但是由于前期进行了非农业建设,对现有的耕地肥力、质量以及周边环境多少都产生了一些影响;作为农民,还有经过长时间的休耕帮助土壤恢复肥力。


2、如果遇到政府严查会导致毁约,损失只能是农民自己承担。

很多通过以租代征方式取得农民土地的建设项目被紧急叫停,要求恢复耕地,损失往往是由出租土地的农民来承担。导致农民朋友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。


3、租金给的少,租地不如种地收益高,容易产生纠纷,还不受法律保护。

这几年,农村种地的各项税种都取消了,农民耕地基本无负担;而且,为了鼓励农民耕好地,国家还发放耕地补贴;再加上农民自己种地的每年庄稼收成,其实际收益要远高于租出去。而当农民要求提高租金时,一般企业不会提高,甚至有些租金都难于要回。


4、假借签字私自征地,维权会很困难。

一些不良企业工厂与政府里的个别人员相互勾结,拿着农民同意租地的协议,谎称农民同意征地,并私自办下土地征用手续,这可能会成为失地农民,维权也无处说。

2017年开始,国家大力倡导“农村土地有偿回收”,将农民的耕地承包权收回,国家花钱把农民的地买回来;但是很多农民都因为土地租出去而没有办法享受到相关的政策红利,土地被套住了。


5、“以租代征”的承包地村集体不予确权。

由于承包地“以租代征”属于违法行为,土地已经用于非农业建设,这样的地,村集体不会帮农民进行确权

第一:担心上面发现,自己惹麻烦,毕竟涉及法律;

第二:农民拿了出租土地的钱,村集体也同意了,签了合同,怕上面发现问题,将土地强制收回,企业搬离,影响当地整体经济发展。


既然是违法行为,那我出租的土地还能要回来吗?

由上种种其实大家应该已经明确,“以租代征”这种用地方式自始至终是不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的,那么这种既侵犯农民合法权益,又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“租地协议”能否取消呢,农民朋友们又是否能将违法出租的土地“要回来”呢?

违法租用农民土地,不符合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例外情形,那么农民朋友们应当明确,这样的“租地合同”是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,可以主张合同无效,要回自己的土地。


Ps重要提醒:如果有人来“租地”,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,该拒绝的时候要理智拒绝;如果强行占地,大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。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、提高警惕,如果遇到自己不确定的情况,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,避免自己的合法土地权利受到损害。

一张合同,一份协议,大家最好还是睁大眼睛看清楚,做出理性判断,不要上当受骗。虽然大家可以对他们的行为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仲裁,但是长路漫漫,作为农民精力、时间、金钱肯定是不想消耗下去的。


举报
收藏 0
评论 0
第104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将于7日开幕
  5日,第104届全国糖酒会新闻发布会在四川成都举行,本届糖酒会组委会副主任、秘书长杨成刚介绍,第104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

0评论2021-04-062459

《一个都不能少:老外眼中的中国扶贫》在京发布
  由中国外文局“第三只眼看中国”团队编写、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《一个都不能少:老外眼中的中国扶贫》日前在京发布。该书紧扣

0评论2021-04-061900

各地春灌工作全面展开 节水抗旱并举共保春灌供水
  当前,我国南方春播作物进入插秧生长期,北方越冬作物进入返青拔节期。随着春耕生产如火如荼地进行,春灌工作全面展开,农业

0评论2021-04-061528

抢先抓早提前谋划夏粮收购准备
  记者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,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工作,春节后即着手谋划,全力做好粮食保供稳市工作

0评论2021-04-061172

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》
  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》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

0评论2021-04-061772

2021年“国际茶日”进入倒计时——“大使品茶”粤品粤香专场活动在京举行
  近日,在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指导下,农业贸易促进中心(中国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)联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举办“国际茶日•大

0评论2021-04-061004

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部署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
  近日,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,就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

0评论2021-04-06895

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“十四五”时期将完善粮食物流骨干网络
  近日,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梁彦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“十四五”时期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情况发布会上表示,我国粮

0评论2021-04-061192

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就《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》答记者问
  近日,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32号)部署要求,国家发展改

0评论2021-04-029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