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享好友 农业资讯首页 农业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

土地使用证丢了?我来教你怎么补办!

2018-11-16 21:326920zgny.com农视网

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。农村居民只有拥有土地使用证后,才能在所有权土地范围内进行房屋建造等活动。但是,这个证不像是身份证、户口本那样需要时不时拿出来使用,就难免会出现土地使用证损毁或者遗失,那么土地使用证持有者就需要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,可是这个步骤是怎么样的呢?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其具体的补办办法,希望对咱们农民朋友有所帮助。

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程序

1、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;

2、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;

3、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、媒体上的声明原件;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原权源资料等;

4、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、土地登记审批表,实地勘测;

5、经审核,属补发之列的,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,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,予以补发。

6、单位领导审批、签字、盖章;

7、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"补发"字样,填写土地登记卡、归户卡。

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

1、申请

(1)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,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。

(2)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。

(3)土地权属材料(82年5月14日以前,提交村、队权属来源证明书;82年5月14日以后,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;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、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)。

2、调查

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、地籍测量、申请人现场指界、邻宗地签字盖章,填写地籍调查表,绘制宗地草图。

3、审核

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,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,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,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,用地面积是否准确。

4、审批

经审核符合“用地面积清楚,界址准确,权属合法,无争议”原则的,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,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,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。

原来的土地使用证不论是遗失还是有损毁,农村的土地使用者要想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的话就必须对外公告,以示原来的土地使用证失效。然后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国土资源局进行补办手续,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补办者就可领取到新的土地使用证。

以上补办流程大家可以在准备之前打电话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,省得来回跑。

来源:网易、百度百科

举报
收藏 0
评论 0
第104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将于7日开幕
  5日,第104届全国糖酒会新闻发布会在四川成都举行,本届糖酒会组委会副主任、秘书长杨成刚介绍,第104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

0评论2021-04-062472

《一个都不能少:老外眼中的中国扶贫》在京发布
  由中国外文局“第三只眼看中国”团队编写、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《一个都不能少:老外眼中的中国扶贫》日前在京发布。该书紧扣

0评论2021-04-061914

各地春灌工作全面展开 节水抗旱并举共保春灌供水
  当前,我国南方春播作物进入插秧生长期,北方越冬作物进入返青拔节期。随着春耕生产如火如荼地进行,春灌工作全面展开,农业

0评论2021-04-061544

抢先抓早提前谋划夏粮收购准备
  记者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,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工作,春节后即着手谋划,全力做好粮食保供稳市工作

0评论2021-04-061208

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》
  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》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

0评论2021-04-061781

2021年“国际茶日”进入倒计时——“大使品茶”粤品粤香专场活动在京举行
  近日,在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指导下,农业贸易促进中心(中国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)联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举办“国际茶日•大

0评论2021-04-061015

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部署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
  近日,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,就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

0评论2021-04-06906

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“十四五”时期将完善粮食物流骨干网络
  近日,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梁彦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“十四五”时期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情况发布会上表示,我国粮

0评论2021-04-061200

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就《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》答记者问
  近日,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32号)部署要求,国家发展改

0评论2021-04-02983